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及得到工伤赔偿?
更新时间:2012-08-03 17:20:2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母亲在2012年4月5日晚下班回家的途中出了交通车祸,对方为酒后驾驶付全责。我母亲在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人民医院做保洁工作,保洁的工作是承包给宝应华南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这公司是由扬州华南什么公司和什么公司出资10万元在2008年才成立),我母亲是2005年就进入这家单位上班了。当时是以扬州华南的名义招进去的。2005年我母亲才49周岁,我们找了本地的律师,并找了2005年和我妈一起进去工作的人员来做证,来证明实际存在的劳动关系,到工商局去调去公司营业执照时发现是2008才成立的。2008年我母亲已经过了退休年龄,律师说这官司没有赢的希望,请问还有什么方法来证明呢?网站上也说宝应公司是扬州公司的一个子公司,我们没有实际的证据! 过了退休年龄是不是就不能确定为劳动关系了呢。。
求救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