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合同的纠纷
更新时间:2012-07-31 22:31:30
问题描述:
我是在今年的6月21号通过中介公司与房东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仅入住了不到一个月发现很多家电都老化不好用,感觉不理想,所以决定不再继续租赁。 经与房东电话沟通后,他答应可以退还押金和剩余房租,于是我就又找了别的房子并已经搬走。 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后,房东仍然没有还押金和房租的意思,而且还说他家的一些电器不好用了,有损失,有可能不但不还房租,还有可能要求我赔偿一些费用......
注:我当时通过中介签订的合同是,付3押1,一共付了4个月的房租,合同上写着本应是租1年,中途不能毁约。 我感觉我是理亏,但当时房东口头答应可以退钱,我才搬走的,而且现在他不但没有退钱的意思,还有可能让我赔偿他的损失,他说他的一个冷暖空调不管用了,说得要4000块钱......我很害怕,现在不但担心要不会房租和押金,还有可能再赔偿他的损失.......
我可以保证,我住的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是因为他屋里的电器本来就是不好用的,我根本没法用,住的不方便才准备搬走的。 (这个房子是1650元/月,我一共给他6600元,住了不到一个月就搬走了)。
这件事主要怪我没经验,入住前没有仔细检查各项电器,当时以为中介可以信任,但是现在那个中介已经跳槽不干了,房东这边也不好说话。 我很担心不但要不会剩余房租和押金,还会被迫接受他的赔偿要求.......我直接无语了。不知道您能否能够帮上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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