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离婚判决我不服
更新时间:2012-07-29 15:10:46
问题描述:
本人今年34岁,女,于04年结婚,孩子7岁,丈夫家是农村,我在城里,结婚几年来都是靠我父母帮助我们生活,他没有什么生活来源。有两个问题我想请教一 结婚时爱人家有自己盖的平房,当时给我们结婚居住,三年后,因房子漏雨 ,无法居住,我们就搬家到我母亲家楼房一直居住,前年,以前居住的平房动迁,按规定给我们也分得一户45平的楼房,自己增20平,协议上写的是我爱人的名字,现在,因离婚,涉及到财产问题,法院说我们以前居住的平房,现动迁楼票是他父亲赠与给他个人财产,他父亲于两年 前就去世,现没有任何凭证,也没有任何人证言,可以证明老人就是把楼房给他个人。如果他老爸爸还活着,难道他就不想把遗产给他的孙子,会把房子过户给自己的儿子,这次离婚法院判我们离婚,其房产没有我们娘俩的份,我还要带这8岁大的男孩,法院只给判孩子抚养费每月350元,难道这是在法律前提下,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吗,现在我们娘俩,身无分文,还要还孩子爷爷家,所谓的我们共同的债务25000元 ,律师请你帮帮我,我要上诉,现在我不想要孩子,更不想得到所谓的房子的家产,我能有啥更好的办法,请你给我指点,先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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