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是职务侵占吗
更新时间:2012-07-28 20:19:33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好,我父亲2009年加盟了一家北京的劳务公司,主要是做代缴社保费用。从09年起,我父亲就做青岛的劳务公司的业务,主要是青岛劳务公司与全国一家人力资源机构签订为该家人力资源机构代缴社保费用,需要说明的是北京劳务公司和青岛劳务公司是一个法人代表。但是北京和青岛两家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书,我父亲的公司主要是做青岛的业务,替青岛公司在泰安代缴社保费用。后来,因我父亲公司运转困难,用了青岛的打给我父亲的一部分费用,请问这是职务侵占吗?需要说明的是我父亲加盟公司时,缴纳了1万元加盟费,我父亲分公司经理是以合作的方式担任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