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想出租了,需要提前通知房客不?
更新时间:2012-07-26 17:24:28
问题描述:
合同期限为1年。 我不想出租了。 房客不干,耍赖,要赔装修费。估计这事要起诉。才能解决
根据《最高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的司法解释》规定——
按照相关法律我是不需补偿的,并且合同未特别规定 装修费事件。
下月到期。我这月通知他了?口头、 短信、 电话算吗?? 还需要什么? 到期后 我起诉同时,可以报110 请求 根据《治安管理条例》对 拒不搬离物品的房客 做治安处罚吗? 比如15日拘留。200元治安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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