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的发放
更新时间:2012-07-26 10:31:03
问题描述:
您好,今天我30岁,晚婚晚育,上海市交的五险一金已2年多,38周 3宝宝胎死腹中天引产的。1.公司给了我98天的产假;2.我去社保中心领了4个月的生活津贴 3000的医疗津贴 由于我们公司为了给产假间的女职工继续交五险一金,所以产假期间继续支付工资,待产假休完后扣除之前产假间发放的工资。可是我的情况是产假休息98天,去社保中心领了4个月的生活津贴,公司说要把我那4个月的生活津贴扣掉,我觉的不合理。我觉得应该把我98天产假中公司给我支付的工资扣掉才合理。请问律师我的想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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