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纠纷问题
更新时间:2012-07-25 22:37:32
问题描述:
律师好父母建盖房子,叫子女筹资,子女不等金额筹资建房,大哥组织建盖,大哥3000元、二哥2500元,三哥800元,四哥800元,大姑娘200元 二姑娘800元 三姑娘:200元。房屋面积160平方,父亲去世,大哥为得房屋全产权,没经协商,从邮局按原值寄还为二哥2500元、三哥800元,二姑娘800元,三人从邮局签收赔款。避免争吵,母亲公证处留书,公证书内容:一、房产是属我和老伴购买后动员子女筹资,包括我们俩老原购房款4仟余元在内,共计人民币1万1仟余元,拆旧重新建盖。二、此房屋虽以我老伴王强的名义登记产权,但房产依法应归我和七个子女共同享有。
请问1、按公证书这房屋七子妹平均分配合理吗??
2、二哥说房屋应按出资分配合理吗?
3 七人有六人同意平均分配,法律会支持六人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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