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设计助理的,试用期没交接就辞职了。要付法律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2-07-24 18:01:27
问题描述:
我是做设计助理的,朋友介绍的。单位说要试用七天但没工资,也没签订合同,我同意了。就干了一天发现不合适就打电话辞职了,单位一直打电话让我交接,可是我人在外地。回不去,他们就一直找介绍我来的同事的麻烦。我给经理打电话,经理骂了我一顿,就把我电话挂了。请问我不回去交接,要法律责任吗?我朋友会受牵连吗?只是签了一个简历。具有法律效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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