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春节时他提议与另一人合伙开一个什么工厂。当时他给我打印了一个合作协议,请问他们夫妻这种行为是否触犯诈骗罪?
更新时间:2012-07-25 11:53:16
问题描述:
我老家是陵县的,在广州上班。07年时我一高中同学来广州找我,接触了几次。08年春节时他提议与另一人合伙开一个什么工厂。我出10万,他与另一个人各出15万。当时他给我打印了一个合作协议,只有他们两个的签字(后来我给他那个朋友咨询过,人家会说没有这回事),我没签。上面写投资人有权随时撤出。09年初我提前给我同学打招呼要买房子,要求撤出。买房子时当时他给了我1万5千。后来又给了1万。再后来就消失了。后来我听说他与他老婆07年就离婚了,08年春节钱他把我带到了他岳父家。没有向我提起他们已离婚(现在据他同学讲他们夫妻仍然生活在一起,但是对外却声称已离婚,并有离婚证)。但是他们08年生一男孩。当时的汇款是从我老婆账户打到他老婆的账户上的。09年我与他老婆通过一次电话,她说他们已经离婚,与她无关。我那个同学在今年春节时跟我见了一面说今年还清,上半年7万,下半年7万。但是我打他电话,他不接。偶尔回短信一直推。后来听说他借了不少钱,有百十万吧。请问他们夫妻这种行为是否触犯诈骗罪?再有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他们这种情况,我的钱能否追回?如请你打这场官司,律师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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