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致死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2-07-23 10:09:28
问题描述:
2012.5 徐某因工伤前往长春截肢。2012.6 徐某老板魏某开车接徐某回当地,在从长春转院回县城医院治疗的途中发生车祸,造成两死两伤,其中魏某(司机)当场死亡,徐某在医院因抢救无效离世。徐某的妻子王某以及徐某的妻姐造成重伤。交通意外司法鉴定结果,责任完全由司机魏某承担,其他乘客零责任。
徐某与王某有一女,19周岁。有老母,75周岁,但其母在出事前并未与徐某生活在一起。其妻王某因家庭琐事于1995年与徐某在当地派出所办理离婚手续,但俩人离婚后并未真正的分开过,一直生活在一起,直至出事。且徐某在长春截肢后,一直由王某及徐某的妻姐照顾,以至发生车祸导致王某重伤而生活不能自理,并连累徐某的妻姐在车祸造成重伤。
现情况如下:
徐某去世前抢救费7万元;王某手术治疗费用现已花8万元,并还需后续治疗,且没有生活来源;由于王某生活不能自理,其女在家中照顾,也没有生活来源
请问以上的情况,男方的死亡赔偿金因为多少?都包括什么?是否包括其抢救时花费的7万元医疗费?赔偿金应该如何分配?王某是否可以分得部分?若不能,依照其女的情况(无生活来源,照顾母亲,且母亲也无生活来源)是否可多分些?
盼回复,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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