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雇佣伤害,酒后算不算重大过失?
更新时间:2012-07-21 12:09:40
问题描述:
我父亲现年63岁,平时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今年5月28日给同村的一个小老板打工砍树,中午在老板家里面喝了点酒(未醉,下午照常工作)!下午5点半左右被倒下的大树的树枝打伤头部。经诊断为“纵向裂伤12厘米、颅骨粉碎性骨折、脑挫伤”,且需要3个月后实施二次手术(颅骨修复术)。病人已于7月2日出院,但现欠医院一万多的医疗费用没没给!
对方现在不给余下的一万多的手术费用和二次手术的费用。
对方的理由是:
1:“父亲在工作期间饮酒,属于重大过失”。
2:“父亲是自己去给他打工的”
现问以下几个问题:
1:父亲酒后(老板家里喝的酒)属不属于重大过失?
2:我们现在可以要求其赔偿那些费用?
3:如果现在要打官司,我们需要收集那些证据?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