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赔偿咨询律师
更新时间:2012-07-21 16:59:54
问题描述:
我父亲为退休人员,今年3月9日骑电瓶车和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脚部骨折,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对方全责,至今日多次上医院,共用去医药费2000余元(其中对方已支付1600元),现去交警部门与责任方协商赔偿事宜,要求赔偿各类费用8000元,未果,对方要求我父亲进行起诉。请问:
1、我方要求赔偿的金额合理吗?
2、如果起诉该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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