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判罚合理不合理
更新时间:2012-08-18 19:51:28
问题描述:
2011年5月晚上,被告人王某与苏某在被害人孙某的赌场因琐事与孙某发生矛盾并打斗王某,孙某被孙某二子等打伤,2011 5.19日王某纠集李某,史某,刘某,车某等10人持长矛找孙某。二子报仇。未果后王某怀恨在心,数次与苏某商议报复,有连续纠集李某史某,刘某,车某等人意图报复。被告人徐某得知此事后,因其与被害人孙某曾因共同开设赌场产生矛盾,为借他人之手报复孙某等人,于20115月底的一天将二子的住处透露给李某,李某将此事告知王某后王某带领李某,史某等人根据徐某提供的信息去找二子报仇因二子一直未归,王某等人未得逞,
6月13日晚 被告人徐某在此讲北海人孙某的住处提供给李某,被告人李某得知信息后分别向王某,苏某汇报并得到二人的认可,于6月14人凌晨伙同吉某从后方追上孙某,李某吉某,手持长矛。看到将其砍伤,后经医院讲究无效死亡,经鉴定 死者孙某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这是检察院指控,
经审判,李某判处死刑,吉某,王某 15年。苏某13年 徐某7年,史某3年,刘某2年。其中王某苏某曾有窝藏枪支的罪名。为什么李某会被判处极刑 而某后的指使人却这么轻。 我就不明白了。这样的判刑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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