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介绍一女友,一个星期的时间,花了我2100元钱
更新时间:2012-07-28 22:33:24
问题描述:
朋友介绍一女友,一个星期的时间,花了我2100元钱,她一分钱都没有花,现在玩失踪!期间吃饭500元我掏了,其他1600元都是她买的东西,我想把她买东西的钱要来回来可以么?有的律师说可以通过法律解决,有的说不能立案,难道这样的事就没有地方说理了吗?我现在就想把她叫到一起谈谈这件事,但是她玩失踪,两个月后打电话破口大骂对我。 我想通过法律把她传到法院,让她面对自己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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