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合同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2-07-18 08:59:49
问题描述:
我从别人手上买一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厂房,无产权证,合同的主标题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这处土使用权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并交了三十万元定金,转让的人也到村委员会把他原来与村里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终止了并与村委员会双方签字,我也重新与村委员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并签字,当时因为转让要两个月后交接,因为转让人是本村人,要求村委员会等交接完成后才能把我与村委员会签字的租赁协议给我,村委会当时没有在我签字的协议上签字盖章。现在转让人又找到出价更高的人,到法院诉合同无效,请问我们原来经过村委员会同意的土使用权转让合同真的无效吗?转让人收我的定金是否能双倍赔偿我?我听人说转让合同是钻法律空子,有效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是这样吗?请有识之师帮忙,我对这样见利忘义的转让人又气又急,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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