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祸责任认定前我们不能要求肇事方出医药费吗?问题很多望一一解答
更新时间:2012-09-12 19:03:40
问题描述:
7月4号我公公和老公骑摩托车过十字路口被一小汽车超速、逆行撞伤,我公公至今未脱离生命危险,现在只知道面部颅骨大面积粉碎性骨折,脚踝粉碎性骨折,肋骨断了3根,肺部挫伤,我老公脑震荡,当时发生的情况都记不清了
问题: 1.没有口供是不是对我方很不利?
2‘我们找到证人了,要是录口供的话有没有时间限定?过了时间证词无效?还有是否能要求保密证人信息
3、在车祸责任认定前我们不能要求肇事方出医药费吗?假如病人死亡或者延误病情对方有没有责任?(我方确实没有能力支付,鉴定结果现在未出)
4.假如我公公好转了他的情况大概能评几级伤残?面部也毁容了
5,我方还在医院抢救,肇事者交了押金就取车了交警队这样做是否合理如果我公公不治身亡他是否有刑事罪
6.我方摩托车无驾驶证肇事者涉嫌超速和逆行责任划分的话大概我们占多少? 谢谢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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