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认定后的责任问题
更新时间:2009-09-07 20:03:38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7月中旬我驾轿车与一辆轿车相撞,通过交警认定我全责。简易认定书双方都签过字了。由于损害不大,对方要求现场赔偿。我要求去车辆定损中心定损。交警也建议第二天赴定损中心定损,入保。但对方在认定书上留下的是一个错误电话,第二天也未联系我,故我也没有入保,也未去修理。这两天对方又打我电话声称要法院判定。我自认为我方没有问题,请教律师后续应该如何操作?我是否依然有责任赔偿相关修理费用?保险公司的报警时间肯定是逾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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