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注册香港公司,签订的合伙协议在大陆是否有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2012-07-11 14:27:28
问题描述:
甲乙丙想做进出口贸易,三人共同注册一家香港公司,甲为董事,占60%股份,乙丙为股东,各占20%股份,但是注册香港公司的时候注册资金为1万港币。
因为实际需要,甲乙丙三个人又签订合伙协议,甲出资10万元,占60%股份,乙丙各出资2万元,各占20%股份,以及一些分红方面的条款。
请问,因为公司是香港公司,没有在大陆的工商税务等部门备案,所以,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此合伙协议在大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香港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出现纠纷如何处理?
本人这方面不是很懂,求解答,或者更好的建议,谢谢各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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