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探视方的权力
更新时间:2012-07-11 16:14:55
问题描述:
我有一个男孩,离婚调解时说好归男方抚养,我平时可以随时去看孩子,孩子放假期间可以随我生活。但因为我对法律了解不多,当时法官说不用写在调解书上,我虽疑惑,但当时没想到是不是可以在当场写下协议。
现在离婚三年了,期间为看孩子也有争执,但不管怎样,现在我基本是每两个星期去看一次,放假期间,孩子也能和我住上几天,但爷爷奶奶不准住时间长。
现在我想问的是,孩子现在8岁,离婚三年来一直同爷爷奶奶生活,奶奶还长年有病,孩子业余生活单调,现在眼睛已经近视,有虫牙,会牙疼,所以我对孩子的生活不是很放心,但是,毕竟和孩子相处时间有限,感觉无法拥有教育孩子的权力,再者,爷爷奶奶对我说的话排斥。看孩子过程中也会有争执,他们一直找各种借口来阻扰。
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还有,孩子的父亲该有什么责任,他一年和孩子也没有几天的相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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