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厂要继续生产与征收办协商,协商后在剩余的土地上修建厂房和员工住房。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12-07-09 22:40:44
问题描述:
因国家修路需占用本厂【本厂共2300平方米】的1500平方米的土地和厂房,因本厂要继续生产与征收办协商,协商后在剩余的土地上修建厂房和员工住房。征收办同意协调和城市建设规划局的沟通工作,在厂房和住房修建好了以后,城市建设规划局违法乱建部门给本厂发来了违法乱建的处罚通知书,想要拆除已经修建好的厂房和住房,请问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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