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我今年2012年7月份以为家庭原因想转让出去已35000的价格转让个另外一个人如果不答应的话我的直接损失就是35000能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我的损失?
更新时间:2012-07-08 14:41:25
问题描述:
我在2010年从别人手里接来一个店面38000接的 然后我今年2012年7月份以为家庭原因想转让出去已35000的价格转让个另外一个人 开始的时候房东蟠某答应可以转让可是过两天又不答应 如果不答应的话我的直接损失就是35000 当时我们签订的一个房屋出租协议 里面的第六条写着 (乙方没有通过甲方的允许、在合同期内不得颤自转让) 协议伤就签了双方的名字 没有手印和合同章 请问下我能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我的损失?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