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他们这样做是否违反保险的有关规定,2011年11月份我开车出了一个交通事故报案后才知道交强险过期
更新时间:2012-07-08 20:54:30
问题描述:
本人2010年9月27日购买汽车一辆,因为贷款,4s店办理保险时仅仅将两张保险卡和交强险标志给我,同时告诉我保险到2011年12月到期,包两张保险单交到银行做抵押,,请问他们这样做是否违反保险的有关规定,2011年11月份我开车出了一个交通事故报案后才知道交强险过期,能否追究4s店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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