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转让时需要原股东首先承担亏损吗
更新时间:2012-07-09 08:36:13
问题描述:
您好!我与其他两个合伙人共同办理的了公司,现在想退股,董事长决定收买我的股份,私下签订协议转让给他了,但是他并没有支付股本的钱,协议中写的是具体交易金额和时间由双方协商。我与他已经在两个月前完成了工商局的变更手续,但是他仍然没有付款,他总说会付款,但是他现在没有钱给我,并说我需要承担我原先是股东时候的亏损,原先15万的股本,亏得只有6000,他打算以这个价格购买。请问在我们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有没有期限如果他不付款的话股权会自动恢复?(我听说半年不给钱股权就自动恢复)还有一个问题是股本转让时需要原股东首先承担亏损吗?还是按私下协议中的价格由双方协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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