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利益帮朋友做担保人责任问题
更新时间:2012-07-06 09:53:15
问题描述:
借据写明,由2011年11月6日,借款期为2个月逾期还款得,每逾期一天应该按照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然后担保人是我。签名后面写有~自愿为上述借款承担还款责任,入有上述借款人不能按时归还借款,担保人负责清还以上述借款~ 现在2012年6月28日传票~~~~担保人这有效期多少。我为情谊帮朋友现在又失业没收入没财产~法院会对我怎样~该怎样处理~谢谢有心人教教我~我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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