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或者厂方是否能将临时促销员误把商品当赠品给客人试吃的行为认为是偷窃,并罚款
更新时间:2012-07-04 22:07:39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学生,假期经朋友介绍区一家大型超市当水饺的促销员,期间要煮饺子,我误把商品当成赠品给客人试吃,被保安发现,去了防损科写笔录,并且让我承认这是偷窃行为让我签字,我没遇过这种事,吓得只能乖乖签字,然后把误用的商品拿去结账(那袋饺子3.8元),等我回家后被告知要罚款400.我觉得我工作了两天工资没拿,还让我赔我,这不合理,所以就没再去那工作,可超市里的那个朋友催我去交罚款。。可我又不知道要把钱给谁,我到底要不要给这个钱?(我去超市工作期间并没有给我培训和签合同)厂方也不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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