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口头承诺的都没有实现,拒签劳动合同可以吗?是不是也可以不用赔偿?
更新时间:2012-07-03 22:22:41
问题描述:
今天去一家私立医院签协议,说是7月13号报到,签的协议上面只有两条1、没有按时去报到赔偿违约金2000。2、因个人原因没有按约定时间去医院上班赔偿违约金2000。这个协议时医院单方的,签完协议要求再签一个13号的医院借款给我个人20000元,还要签收据,说是不再医院干满6年就要赔的违约金。面试的时候承诺的待遇挺好的,我现在上网搜了一下医院的薪资水平根本没有那么高,如果他口头承诺的都没有实现,拒签劳动合同可以吗?如果不签合同,那20000元的违约金是不是也可以不用赔偿?还要那个协议上的2000元违约金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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