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开了几十元的药物。双方就护理费补偿额的多少意见不能达成一致,家人准备就护理费补偿一事提起诉讼
更新时间:2012-06-29 18:42:40
问题描述:
2012年6月27日晚,我小孩放晚自习回家,在往小区大门来的时候,被1辆停在路边刚刚起步的小车碰倒,并碾伤了脚。当时双方均没报警,肇事司机当时就把我小孩带到医院拍片检查,医院出具报告是:左足第1跖骨基底部撕脱性骨折考虑。当时医院给予我小孩左脚打石膏措施,并开了几十元的药物。因我小孩现在在读高中,学校临近放假,学习任务相当紧张,所以事后第二天就上学了。又因最近经常下雨,每天都是打的接送他上下学,我家住在4楼,还要把他背上来下去的。家人要求肇事司机负责我小孩近期的上下学问题,或者给予一些护理补偿。对方仅同意负责当时的医疗费100多元,然后再给几百元护理费。双方就护理费补偿额的多少意见不能达成一致,家人准备就护理费补偿一事提起诉讼,不知我们该准备些什么材料或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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