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提供班车,不愿去能否获赔?
更新时间:2012-06-24 23:45:36
问题描述:
在同家单位连续工作超过十年(未签无固定期合同),期间有过岗位调动和部门合并。从2008年11月由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被合并到另一部门(重签过合同,为集团下的另一子公司名,工作地点变更为静安区)。(说明:2008年11月之前签的合同也是同一集团但为不同子公司的名字,工作地点是松江。本人之前一直是在松江工作的,从2010年1月起调到目前的静安区上班的)。而最近公司要搬到松江去了,也提供班车,但不愿同去。问下能否获得赔偿?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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