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低于上海最低工资,没有交保险金
更新时间:2012-06-19 15:17:55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火锅店做了三年服务员,店里从来没有给我交过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我们签了合同只有一份,在店方那里,我每天上十二个小时班,一个月只有四天休息,我们国家法定节日也没有给予三倍工资,向春节要么补三天工资,要么补三天休息,而且我还发现我的基本工资还是1280之前签的合同工资,低于现在上海最低工资标准,我所说的这些情况可以要求赔偿吗?需要什么证据吗?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