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佣金纠纷
更新时间:2012-06-18 20:33:46
问题描述:
我是一家房地产营销公司销售人员,2010年2月份进这家营销公司,8个月的时间没有给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给买任何保险。从2010年9月1日才给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并给买了相应的保险。在2011年五月份的时候,我休年假七天,在假期完了的时候,行政主管在群里发了个信息,继续放假等通知上班,然后就一直没有通知上班。后来发现也就是变相辞退了。我在职期间销售的房子佣金,只给2000元剩余的5700元的佣金也不给了,给公司领到打电话不接,短息不回。在公司期间,公司法人在员工大会上承诺,给公司介绍项目,可拿千分之一的公佣,我给公司介绍了项目,公司卖了3000多万,后来领到不想给了。
想请教下我该怎么解决;
1、我的佣金怎么要才能要的回来
2、公司这样的变相辞退能不能拿到补偿,怎么拿法律依据是什么。
3、公司扣了我门的物价补贴款,怎么要回来。
4、要是走劳动仲裁,该怎么做,公司承担的后果是什么。
5、公司法人的口头承诺有没有法律效益,如果没有书面证据,员工作证行不行。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