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下车位办理产权问题
更新时间:2012-06-18 22:03:29
问题描述:
我们04年买下了所住小区的地下“子母车位”,19万多;“子母”车位可停两车,一前一后,就是前车出去,后车才能出去。当时签订了《地下车位使用权买卖协议》,以后再办理产权,并重新签约,协助我们办理产权车位。。今年6月开发商通知可办车位产权,要求除国家的各种税款等其它规定的费用外再补交近50℅的补交款,并将我子母车位按两个独立车位计算,并办理两个车位证!请问律师,开发商这种做法合理合法吗?他们并说如过期无法办产权,后果自负!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