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期间买给女方的贵重物品可以要回来吗?
更新时间:2012-06-15 08:29:10
问题描述:
我的哥哥经亲戚介绍了一个女孩子,留了电话号码和qq号,那个女孩子在浙江上班我哥哥在上海上班,一个月之后两人在介绍人的介绍下见面了。我哥哥去的女孩子那里,在女孩子妈妈和介绍人的要求下我哥哥给那女孩子买了一个价值8400多块钱的金手链,发票和链子都在女孩子那里。后来因为买房问题发生了争执,双方有分手的趋势,而介绍人和女孩子的妈妈矢口否认金手链是他们让我哥哥买的,说是我哥哥自己要买的,请问如果他们分手了我哥哥能要的回来那个金手链吗?如果走法律途径将介绍人和女孩家告上法庭能否打赢这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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