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二次手术费由谁出?
更新时间:2012-06-14 18:47:00
问题描述:
请教一个问题!我是右手2个手指骨折,均钢板内固定。2011年7月正常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8月劳动局认定工伤,12月份劳动合同到期,我主动要求续签,单位一直说顺延至今,这期间工资、各项保险与正常上班时一样的。2012年2月份公司通知去劳动局定点医院进行工伤等级鉴定,鉴定结论是(进一步康复治疗后再次鉴定),2012年3月至6月在工伤定点康复医院做康复治疗,6月份治疗期结束后随即申请了工伤等级鉴定,鉴定结论要在2012年7月出来。而我在2012年7月就要做二次手术(取内固定钢板)。单位明确说不要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了,那我的这次二次手术费用谁来出呢?我问单位,单位答复工伤保险能报销就报销,不能报销就要我自己出。有一种说法是单位不出就不要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问题是我和单位的劳动合同2011年12月份到期后,单位一直不愿意续签,只说顺延,但是工资和各项保险与正常上班一样,这里的“顺延”能否理解为“等同于签订劳动合同”呢?7月份的二次手术费用因该谁来出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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