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要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2-06-11 09:00:24
问题描述:
在一家私人电影院上班做放映员,没有签合同,第一个月算实习。第三个月的时候出了事,由于自己不懂,不小心把新的电影删了,(他们没有正规的培训,都是自己看着以前的员工学)导致一个厅无法放电影,后来说罚款三百。到5月10号我拿了工资就辞职了,(因为上个月由于同伴的同事也犯了错,5.10工资连我一起扣300,我感觉很委屈,再加上各种加班最多一天上17小时没有加班费所以决定辞职。)。今天去拿剩下10天的工资,老板说要我赔偿那两天的损失7000多元,和出错罚款300元,,请问合法吗?没有签合同,当时就说扣300.现在他的意思是原来你是我的员工,扣300,现在你辞职了,还好意思来要10天的工资,叫我赔偿7000元左右的损失才给我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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