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费该给谁
更新时间:2012-06-08 14:16:16
问题描述:
我家有几亩地,是责任田,一直种粮食作物。现在承包给种西瓜的了,承包期1年。今年年初道路绿化带工程把这些承包地种上树了,说是种8年的道路绿化树,每年1200元每亩的占地补偿。树下不得间作高杆农作物,没说不能种别的, 每亩地补偿3000元青苗费,一次性补偿的。种西瓜的没有把瓜苗清掉,但是还想要那3000元的清苗费。这些钱到底该给谁。青苗补偿费标准: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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