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债务
更新时间:2012-06-07 20:34:09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经一朋友介绍贷款给谋人,月利息3分。贷款6个月。他拿房子做抵押,在房管局办理了他项抵押,又办理了委托公证。规定利息每月支付。但现在第2个月的利息没有支付。逾期10几天。他说有钱付利息,但还是没有付。我在合同中约定如不按时还本付息我有权申请法院冻结拍卖或自行处理抵押物,请问现在我有权将他的房屋出售来偿还我的本金吗?我是直接拿着公证委托自己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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