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丢失,要求赔偿损失。
更新时间:2012-06-07 00:27:43
问题描述:
具体事情是这样的。我在徐州老家办的第二代身份证,让公安局通过快递发到我在上海的学校。4月20日快递就到了,但是我并没有接到快递公司的电话通知。本人当时在广州,也不知道快递已送到。5月1的时候去了上海的学校领快递,但是学校的前台说没有我的快递。我就又回到了广州。到5月19日拜托在上海的同学去帮我领,但是同学连续去了一个星期都没有领到。后来前台说快递掉了。我现在要求前台赔偿我办身份证花的费用和从广州到上海的往返路费,可以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