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修改问题进行咨询
更新时间:2012-06-04 22:31:41
问题描述:
甲方是早安古城,这个是注册的一个商标,我是乙方。这是一个生活馆我是一个卖早点的商贩【豆腐脑】,和甲方是在20125月30日签的合同,有效期为半年到今年的11月30日结束,当时一个月的租金为1000元整,是一次性缴半年的费用,还有5000元的风险保证金,这个保证金的意思是在这个半年期间我要是不违反合同里面的条例,到时结束的时候就退还了,可是现在甲方让我改合同呢必须和他们签一年,要不然就让我退出场地,可是合同上面写着要是甲方毁约就必须赔偿乙方承包金的百分之5,我想就是问一下这个合同会不会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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