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方面的问题咨询律师
更新时间:2011-10-28 01:20:51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
您好!
今年8月份,我与广州一家皮具公司签署一份合作协议。我方使用皮具公司的品牌、商标、商号形象等使用权。我方向皮具公司一次性交纳品牌权益金与合同履约金3万元,以及市场保证金3千元。交纳了3.3万元后,公司在我开业时免费提供进货额9千的产品,以及提供货柜一套(市场价约5千元)。后来我们发现皮具公司提供的产品价格比市场同类产品高很多,经查他们公司也不具备加盟招商的资质。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我该如何处理这个事情?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