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台租赁违约处理
更新时间:2012-06-03 22:49:50
问题描述:
与商场签订柜台 一年的租赁时间,约定两个月的押金作为违约金。中间由于效益不好,我申请撤柜,并同意支付两个月押金作为违约金。
但是商场以没有找到下一家承租商为由,不同意我撤柜,要求我必须继续承租,直到商场有下一家承租商,才能让我撤柜,同时扣留我的违约金。
商场这样合理合法吗?签订的合同里面,并没有约定我需要等到商场找到下一家承租商。我要怎么处理呢?后续产生的租金谁来承担?有那些法律依据,我可以提起仲裁?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