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向您请教.我在外资1994年工作到今.在2008年1月17日公司叫我重签新合同在合同后我写了:为了贯彻执行2008开始的新劳动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至.同议废止于2008年12月31日才执行完的
更新时间:2012-05-25 20:01:37
问题描述:
你好.我要向您请教.我在外资1994年工作到今.在2008年1月17日公司叫我重签新合同在合同后我写了:为了贯彻执行2008开始的新劳动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至.同议废止于2008年12月31日才执行完的劳动合同.(不予经济补偿)续签本合同.请教如公司要解雇我我经济补偿怎么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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