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协议有用吗?
更新时间:2012-05-24 21:30:32
问题描述:
协议
自双方结婚以来,感情不和,故协议如下:
一, 分居,双方不管对方私事,更不能恶语伤害对方。
二, 在深圳孩子生活费由xxx用工资,房租所付。学费,补习费和学校生活费用,由xxx所负责.
三, 房产,xxx所得。现由母亲代以监护。女儿婚前有事所需的经费由林佳付负责。
四, 本人xxx死后,不加林姓,由五个孩子共立。死后火葬,骨花洒进大海。
五, 双方不用参加对方家族各项事务。
立此为证。即日生效
女方身份证:
男方身份证:
2012年4月16日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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