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未到期协议辞职,公司违背承诺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2-05-23 10:04:51
问题描述:
您好,我的合同于2012年6月28日到期,因身体和家庭原因,从今年二月份开始我一直在休病假和事假,3月初,主管领导找我做工作,为不影响部门招聘新人,我同意提出离职申请,当时领导同意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上勾选协议解除,以让我可以领取失业金,并保留2011年度年终奖金。于是按照要求,我在四月底提出离职申请,申请离职日期是4月30日。5月15日接到公司邮件通知,让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我去了一看,公司还是在解除原因处,勾选了“劳动者辞职”,而且对于年终奖金一事不予回答。我便没有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上签字。
请问律师,因为公司领导有条件地做我工作,我才写了离职申请书,但现在公司不履行承诺,我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来给我赔偿吗?我在公司已经服务满8年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