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可不可以起诉,会不会过时效?
更新时间:2012-05-22 11:42:20
问题描述:
企业股份制改制时要求职工出资入股,当时领导和职工按不同数额出资入了股。我当时也出资入了股,当时入股的收据都有。但是在那之后就发生了很多涉及股权利益的事,我都关系上了。首先是改制两年后,有些职工的股份被领导找借口单方扣除了,说单方扣除就是没任何手续,只是领导一句话,甚至这句话领导都没直接对当事人说过,就是年终分红的时候会计说已扣除了,这样这些人的分红就只分了两年,以后再没给过。再后来,公司转增股本,按规定是“转增股本按原持股比例分配到各股东”,但是转增时领导并没有把按比例分配到各股东的规定告知各小股东,甚至当时转增股本的事小股东们都不知道。这已是很多年的事了。请问专家几个问题:1 被扣股份还能要吗? 2这些年的分红能要吗? 3 没有享受转增股本权的还能追要应该转增的股份吗? 4 要起诉的话前三条哪条有时效限制?时效期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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