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研究生和医院签订的协议是否不平等
更新时间:2012-05-22 23:06:46
问题描述:
2007年上的研究生,当时和医院签订了一份毕业回原单位的协议,医院每月提供600元生活费,三年提供了2万,2010年毕业时一次性给了2万,总共提供了4万。协议上写明如果2年后辞职,除了加利息返还医院的4万元,须另外在支付4万元的违约金,工作满3年不满5年,除返还4万元外,须另外支付8万月违约金,我现在想辞职。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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