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名下的私产房,就在我的跟前买了房子,买了新的家具,也没再买房子,老人过世了,我可不可以这样做。
更新时间:2012-05-16 21:46:20
问题描述:
您好:在这里给您添麻烦了,我公公婆婆去世后,公公名下的私产房,继承是由他的儿女继承,我是儿媳妇不在继承范畴,公公2006年底突发心脏病,通过治疗后,得到缓解,老人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他主动提出愿意和我们在一起,由于不住在一起,每天到我这里来吃饭,天气不好,和老人不舒服,我老公就去送饭,由于我本身右肾摘除,风心病身体不是太好,老公每天要上班,每天买菜做饭就都是我的,赶上刮风,下雨,下雪,天气不好 我老公就得去送饭。我真的很心疼,我提出和老人商量买个房子,这样照顾比较方便,老人同意,就在我的跟前买了房子,我和老公又找了装修公司把房子装好,买了新的家具,换了所有的家电,公公很高兴,逢人就说这是大儿媳的功劳,从2007年—直到2010的6月,都是我伺候老人家,他的女儿双休日是不来的,在工作之间,中午有时会来看看,他的小儿子有时会来看看,赶上放假接走住几天。2009年12月中旬由于我的腰间盘发的很厉害,不得已做了手术,由于岁数大了骨质疏松,大夫说不能干体力活,住在五楼,上下楼都很费劲,再没办法的情况下,和公公商量好,我去住女儿家,公公愿意在我女儿家附近买房子。我们多次和公公提出,让他和我们一起住在我女儿家。公公的身体在我们全家的照顾下,恢复得很好,一口气上到五楼,比我们上的都快,由于他的一些原因没过来一起住,也没再买房子,但是每个星期都有一两次,我做好饭送让我老公送给我公公。他老人家过世了,我就想知道,做为大儿媳妇的我,替公公的儿女们照顾了老人,尽了孝道。老人过世了,留下的遗产,不知有没有我的那一小份。我不是跟老人算账,那是我应该做的,我是在和老人的儿女们再算帐,不知可有法可依吗?我可不可以这样做。律师在这里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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