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试用期刚刚结束,签订转正劳动合同不到一周,个人原因递交了辞职报告,公司说要从递交报告那天起一个月才可以离职,于是我选择了自动离职,从递交报告那天就没上过班,公司要按旷工处理,一罚三,扣除我的工资,
更新时间:2012-05-15 16:57:05
问题描述:
本人试用期刚刚结束,签订转正劳动合同不到一周,个人原因递交了辞职报告,公司说要从递交报告那天起一个月才可以离职,于是我选择了自动离职,从递交报告那天就没上过班,公司要按旷工处理,一罚三,扣除我的工资,这样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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