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
更新时间:2012-05-15 12:15:30
问题描述:
我因前列腺增生,于2011年8月22日住进了市人民医院泌尿科,11月12日出院,住院治疗80余天。
1、一天两次手术:9月6日一天两次手术,上午医院给我做前列腺增生切除手术,在手术过程中,腹膜穿破,医生没有慎重对待,草草处理后,将我推出手术室。下午感觉腹部膨胀,家人多次向医生反映,医生说是正常现象。到晚上8点时,我腹部膨胀的越来越厉害,呼吸困难,于是家人紧急告知值班医生,医生才来到病房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方主任作了汇报,后找来了外科医生等来会诊,并将我推到CT室拍片。医生草率认为是在做前列腺手术时划破了小肠子,接着就将我第二次推进手术室,做开腔剖腹手术,在我腹部划开大约15公分长的刀口,打开腹腔,翻动小肠检查,结果未发现划破小肠,匆忙结束手术,本人无故又挨了一刀。这是由于医生没有及时将第一次手术情况详细告知,造成二次手术臆断。
2、 手术后出现了一系列并发症:排尿疼痛反复,时有尿血,排尿不畅。臀部不能完全坐在凳子上,只能坐三分之一处;会阴处疼痛,排大便不敢用力。8个月来几乎一直在床上渡过,颈椎、腰椎也出现并发症,牙齿松动。原本手术后排尿应该顺畅,无需服药(手术前从未服过药),可我现在每天都必须服药,否则小便难以排出。这是由于手术出现的意外,匆忙结束手术,未达到手术应有的效果。
3、手术后的伤害:因开腔手术损害了我腹腔内器官,肠道功能失调,大便不正常,腹脏受了损伤。胃部插管引流,造成胃内充血、水肿,胃粘膜糜烂,饮食不正常,吃东西不消化,一直吃流食。腹部刀口疼痛至今没有消失,不能正常行走,腹部坠痛强烈,半个小时的路程都不能坚持。住院期间又发生了尿路感染,睾丸发炎。
4、应承担的责任:应该手术的又没有做好。后来本人咨询了相关专家,经过CT、B超片子前后对比,认为前列腺几乎未切除,不应手术的部位又拉了个大口子。在未开腔剖腹手术前,只听医生说划破小肠子,但开腔检查后,小肠子没有被划破,这些情况没有任何人来跟我及家人说明。当我第二次住院时,爱人问及方主任我第二次手术什么回事时,方主任说:“是他们开的刀,我没有同意,怪不得我,你们要找去找外科去”。这种草菅人命的行为,是可忍,孰不可忍。
两次手术前后进行隐瞒病情,措施不力,造成本人身体、精神双重伤害,治疗组对事件的处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我及其家人对此要向医院讨个说法。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