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出具不实的精神分裂症,法院会判离婚吗?
更新时间:2012-05-15 16:25:45
问题描述:
我是邵阳隆回镇村民,今年48岁,和妻子十多年性格不合,几次协议离婚未果,对方索要高额的养老金,现3个孩子最小的都20多自立了,我4年来和妻子异地分居,独自在长沙打工维持最基本的生活,现向隆回法院提交离婚诉讼,开庭时,对方出示精神分裂症的鉴定书和几万元我不知情的亲戚欠条,(得知妻子和她妹妹多年在隆回镇总站做水果生意,不可能有精神分裂症),所以法院开庭时,妻子造势在法庭闹出具轻微精神分裂症鉴定书,所以法院不支持离婚,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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