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保欠款,社保局告知需个人承担补交?
更新时间:2012-05-11 22:39:55
问题描述:
07年我从原公司辞职,期间公司只帮我交了06-07年1年社保,辞职后公司没有帮我将社保转到流动窗口去,也没有给我医保卡之类的东西和文件。并且我都不知道公司已帮我们交过社保,之前一直以为公司没有交,也就没有问社保的事。后来因为我在外省工作而且跟原来公司没有联系并在外省参保了4年,最近离职后将外省社保转回本市。现在新公司这边要帮我交社保时,才发现以前公司帮我开过账户,并且有很多欠款。而且这个账户一直挂在以前公司在,属于公司欠款而且公司早就已经垮掉了。现社保局必须要我补清所有欠款才能在新单位参保,我想知道的是公司欠款为什么要我个人去承担,为什么我外省交的4年不能个合并到一个账户里,并且近5年时间,公司欠交社保,社保局为什么没有查出来并提醒公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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